商报讯(实习记者 哈建伟)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银行自助终端、自助缴费系统、信息查询、排号机等自助终端类产品已被明确纳入强制认证范围。从2009年1月1日起,这类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记者昨日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这类自助终端类产品是同时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CCC目录内信息技术设备或电信终端设备功能的多功能产品。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这些自助终端类产品准许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