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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定向理财细则施行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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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券商定向理财细则施行在即

 

  已于2月15日前征求过意见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有望很快施行。一家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表示,这将促进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化发展。

  尤其是细则放开了券商定向理财个人业务,这将使个人大客户成为券商定向理财新的重要服务对象。根据征求意见稿,券商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值的最低标准应当符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即100万元。不过,券商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其客户委托资产最低标准。

  另外,与此前券商资产管理只能共用一个账户不同的是,细则规定,券商定向理财可以针对不同客户开设“一对一”证券账户,从而可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收益偏好实施定制式理财服务。

  在基金专户理财开闸后,将会形成与券商定向理财、信托私募基金三足鼎立的局面。不过,基金专户理财的门槛是5000万元。因此,券商在5000万元以下的客户中将占有一定市场优势,其对于门槛同样在100万元左右的信托私募基金是不小的压力。

  商报记者 陈洁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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