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的第一个长假刚刚结束,北京市假日办近日公布信息:今年春节北京由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游人数达到4.6万人次,同比增长3.4%。与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相比,经营国内游的旅行社经历了一个令人发愁的春节长假。因风雪阻隔,许多团队被迫退团不说,部分旅行社还正面临消费者的投诉。
今年年初,事主张小姐和男友一起和某旅行社签订了《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合同约定二人在2月1日至2月6日到昆明旅游,每人费用5600元。合同约定了旅游路线、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和购物安排等事项。
但从1月中旬开始,南方多数城市开始遭遇多年来罕见的暴雪,铁路断路,城市停电。
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给他们打来电话,首先表示歉意,说由于南方暴雪冰冻,导致线路无法通行,同时考虑到游客的人身安全,决定取消此次行程,并且把旅游日期安排在了3月初。张小姐表示反对,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因旅游活动需要有天气支持,因此,难免会有因天气情况出现取消行程的情况。如暴雨、暴雪、地震。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若因此而取消行程,一般不能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春节期间相关旅游线路取消,不仅旅行社损失惨重,游客也需承担一部分损失。根据《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中国康辉旅行社市场部经理郭彧认为,由于之前旅行社在交通、地接方面进行了采购,此次暴雪又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一些已经发生的费用将可能由游客承担,如代办证件、手续费、火车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