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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粮油肉蛋奶涨价4%须备案

【2008-1-28 2:57:00】 来源:北京商报

  商报讯  从26日起,北京10家连锁超市和5家大型商场的超市在销售粮食、食用油、猪牛羊肉、鸡蛋、牛奶等商品时,如果一次性涨价超过4%,须向物价部门进行调价备案;另外液化气在涨价前也将要实行备案制度。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北京市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中,公布了需要执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企业具体名单。

  《实施办法》中规定,共有4家生产企业的7种产品需要履行提价申报制度,分别为: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的标准粉、富强粉和挂面;古船油脂有限公司和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的桶装大豆油、桶装调和油、桶装花生油;三元乳业的原味纯(鲜)牛奶。按照要求,这些企业应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市价格主管部门。

(编辑: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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