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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塔尔控股东方集团计划失败

【2008-5-14 12:21:00】 来源:北京商报

  继对国企华菱管线、莱钢股份控股的计划失败后,世界钢铁巨头米塔尔对民企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谋求控股又遭失败。昨日,中国东方宣称,由于米塔尔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反垄断批复,此前签订的股东协议已经失效。这也就意味着米塔尔短期内不可能控股中国东方。

  中国钢铁市场作为米塔尔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虽然按协议规定其股权收购已失败,但作为中国东方第二大股东的米塔尔并没有放弃控股中国东方的希望。米塔尔宣称,其仍期待最终能够通过反垄断审查,并对中国东方许诺,待反垄断被批准后,将全力支持此前签署的交易以及多项合作协议,包括2008年4月16日签署的有关技术转让协议。

  中国东方的相关人士表示,由于米塔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即2008年5月9日取得相关部门的批示,依照签订的协议股东协议失效。对于相关说明中规定,如果相关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不发表意见就表示反垄断获批的问题,该人士表示,只有拿到正式的批文才表示反垄断的真正获批,并且进一步的收购仍需公司主要股东间进行谈判,而公司方面不方便发表看法。

  中国东方控股股东韩敬远则表示,如果商务部在这几天不批,那两家公司在2007年12月13日签署的股权协议将自动失效,安赛乐米塔尔短期内不再有可能拥有中国东方的控股权。据了解,米塔尔和中国东方在2007年12月13日签署了一份股东协议,称将使米塔尔最终增持中国东方至73.13%。去年的11月6日,米塔尔已向中国东方第二大股东陈宁宁收购其28.02%股权,米塔尔被香港证监会裁定与持股45.11%的韩敬远为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股73.13%。

  对于米塔尔的再次失败,钢铁业资深分析师徐向春表示,钢铁业是中国的重要产业,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外商投资中国钢铁行业,原则上不允许控股。这也明确指出,外商投资中国的钢铁行业,不论是国有控股还是民营控股都受限,因而不能取得控股权。米塔尔此次试图通过在香港市场上的资本运作,来达到控股我国民营企业的目的,看来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冲突,应该很难获得商务部的批准。

  徐向春分析,因国外钢铁巨头进入中国的愿望强烈,如果产业政策放开,中国钢厂的压力将会很大,但产业政策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护中国本土钢铁企业,另一方面却让钢企对政策产生依赖,停滞不前。因此,政府正在积极推行产业重组。但政府主导的兼并重组效果不太理想。企业被收购的愿望也不是很强烈。希望中国钢企抓住产业政策抵御外资进入的契机,做大做强。

(编辑: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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