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夫之王》与其说是一部成功的功夫电影,不如说是一个了不起的概念。表面打的是成龙和李连杰首次联袂的招牌,其实却是对历史中的一连串致敬。
该片致敬的对象不仅有李小龙,还有一长串经典武侠片;甚至,也不限于香港电影,还包括好莱坞的经典。师徒一行穿越流沙河后见到的景象,造型酷似《绿野仙踪》里的绿宝石城,甚至整部影片的框架都借用自多萝西的梦境,如果再把当年的歌词改成“在那彩虹的尽头,是遥远神秘伟大的中国”,那就全齐了。因此,除了表面上的两大功夫之王对决,本片的另一大卖点则是绿野仙猴王。对于不熟谙功夫的西方观众,此乃中西文化的大交融,是一座小小的里程碑。
17岁少年杰森代表着西方观众的视角。撇开杰森这个“引路人”,影片从骨子里也更接近好莱坞,除了人物是中国的。比如杰森放弃人人觊觎的金箍棒,换取拯救师傅的长生不老药,这种权力换友谊的考验,几乎每部好莱坞动作片都会出现(歹徒劫持主角女友或无辜百姓,英雄为救人,立马放下自己手中的枪,诸如此类),被我们的专家学者斥为“输出美国价值观”。在我们这儿,你必须先有权力,才能拯救包括朋友在内的世界。
《功夫之王》把中国功夫捧得很高,但如同美国的中餐,必须面对文化融合的难题。该片有“中餐”的原料,但作料则大量借用了西餐(比如那饱满到腻味的配乐),吃到嘴里,不仅不像中国的中餐,甚至不像多数的美国中餐馆,最恰当的比喻是美国的“熊猫快餐店(Panda Inn)”,能吸引大量客流,是否地道就不重要了。
在这个全球化的年代,不地道可能是跨越文化的一个秘诀。至少,地道与否不应该是衡量好坏的标准。一部功夫片,功夫戏有新意、好看才是关键。可惜,《功夫之王》的打戏基本上都是花架子,动作被切碎成了众多短镜头,全无一气呵成的畅快淋漓。想来也是,如今的成龙、李连杰,早已不是十年二十年前的功夫之王,你若要看一流的打戏,还得看《龙拳》、《醉拳》、《黄飞鸿》什么的。该片中的成李,充其量只是一个功夫王朝的背影。而自嘲“一山不容二虎”的成李二人,最精彩的角逐却出现在片头的主演名单上:为了避免排名先后造成的“王位”争执,成龙横排,李连杰竖排,两人名字头顶头,但终究,这只是一场友谊赛,因为他们早就过了打锦标赛的岁月和契机。
(编辑: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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